2024-11-28 13:52| 发布者: 佚名| 查看: 0| 评论: 0
近日,济南公安查处一名诽谤、造谣他人,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网民。违法行为人杨某因与受害人发生矛盾,在微信群中发布不实视频并称视频涉及人员即为受害人,影响恶劣。后经调查,情况属实。济南公安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,对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处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网安民警提醒您:网络不是“法律盲区”,网络空间绝非“法外之地”。造谣、传谣是违法行为,人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,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,共建美好精神家园,共创清朗网络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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